Ningbo Paint and Coat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各會員企業:
現轉發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首批浙江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遴選認定工作的通知》,請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具體內容請查看以下通知。
各市、縣(市、區)經信局:
為貫徹落實《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號)和《浙江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浙經信大企〔2025〕179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要求,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浙江特色的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現就組織開展首批浙江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以下簡稱省單項冠軍)遴選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申報企業須滿足《管理辦法》中認定條件,且原則上應為浙江省制造業單項冠軍培育企業(以下簡稱省單項冠軍培育企業)。
二、遴選認定流程
(一)申報。本次申報采用線上申報的方式,擬申報企業根據《管理辦法》相關要求,于2025年7月21日前通過“浙里雄鷹申報平臺”(https://szjj.jxt.zj.gov.cn:8282/declare/guide)向所在地經信部門進行申報,逾期不予受理。在浙央企作為申報單位的,可直接向省經信廳進行申報,并報所在地經信部門備案。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已在“浙里雄鷹申報平臺”填報或更新相關數據的省單項冠軍培育企業,可選擇自動導入已填寫的相關數據,并提供必要佐證材料,確保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根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為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且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可直接認定為省單項冠軍,需在“浙里雄鷹申報平臺”中填寫有關申請及相關數據。
(二)推薦。各市、縣(市、區)經信部門按照《管理辦法》的認定條件和工作程序,對申報主體(含有效期內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的基礎條件、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等逐級進行審查核實,擇優向省經信廳推薦。有效期內的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和在浙央企填報的申請,無需審核直接推薦至省經信廳。
(三)認定。省經信廳對各地推薦企業和在浙央企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確定擬認定名單并向社會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正式予以認定并發放證書。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經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申報工作,對申報材料嚴格審核把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高質量完成推薦工作。
(二)推薦名單及推薦意見(見附件)加蓋公章后于2025年8月4日前通過“浙里雄鷹申報平臺”完成上傳報送。聯系人:省經信廳大企業處陸一鳴,0571-87058143。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5年7月8日